
“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”(彼前2:24)。
神兒子之死在人類歷史中是一件關乎人類命運的重大事件。在基督信仰中也是一個關乎人類救贖的重要真理。清朝皇帝康熙曾寫《基督死》來紀念主耶穌的受死:“功成十字血成溪,?百丈恩流分自西。身列四衙半夜路,?徒方三背兩番雞。五千鞭撻寸膚裂,?六尺懸垂二盜齊。慘慟八垓驚九品,七言一畢萬靈啼。”耶穌的死把我們從黑暗帶入光明,耶穌的死把我們從死亡帶到永生。關于他的死有兩個重要的問題我們一定要明白,其一是誰把他害死?是圣父賜死?是自己愿死?是惡人害死?是罪人累死?其二他為何而死?
一、為罪而死
耶穌是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,他的死首先是救贖性的——在《希伯來書》9章15節說:“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。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”。在《彼得前書》1章18-19:“知道你們得贖,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,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”。主用他重價的寶血買贖了我們,使我們成為屬主的人(林前6:20)。其次是代替性的——《哥林多后書》5章21節說,他是“無罪的要替我們成為罪”;《彼得前書》3章18節也說,他是“義的要代替不義的人受害”;《彼得前書》2章24節更說:“基督為我們擔當了罪的審判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”。我們滿身罪污,鞭子卻抽在耶穌的身上;我們羞辱犯罪,唾沫卻吐在耶穌的臉上;我們思想罪惡,荊棘卻戴在耶穌的頭上。主耶穌替我們死的目的是什么呢?《帖撒羅尼迦前書》5章10節說“他替我們死,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,都與他同活”。《羅馬書》14章7-9節說:“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。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因此基督死了,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”。還有是挽回性的——《希伯來書》2章17節說:“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,為要在神的事上,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”。《羅馬書》3章25節說:“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借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。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”。《約翰壹書》2章2節說:“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”。耶穌基督的受死挽回了神的忿怒。
二、為愛而死
在《約翰壹書》4章10節說:“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”。在《約翰福音》3章16節也說:“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”。那么神愛如何奇妙呢?首先是超然性的愛——《羅馬書》5章6-8節說:“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”。高尚的人也不過會愛那些可愛的人,但偉大的神竟然樂意為罪人而死。?其次是激勵性的愛——《哥林多后書》5章14-15節說:“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。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。并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”。主用舍命的愛激勵我們為他而活。還有是舍己性的愛——《約翰壹書》4章9-11節說:“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借著他得生,神愛我們的心,在此就顯明了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親愛的弟兄阿,神既是這樣愛我們,我們也當彼此相愛”。
三、為恩而死
主耶穌的受死給我們帶來了無盡的恩典,首先是敗壞魔鬼——《希伯來書》2章14-15節說:“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。特要借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。并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”。魔鬼是掌死權的,因為所有犯罪的都在魔鬼的權下,成了罪和死的奴仆。但耶穌既為我們的罪死了,就解決了罪惡的刑罰,滿足了律法的要求,得勝了魔鬼的權勢。其次是與神和好——《羅馬書》5章10節說:“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借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”。《歌羅西書》1章22說:“但如今他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,都成了圣潔,沒有瑕疵,無可責備,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”。藉著基督的死,我們與神之間的罪墻已經被推倒,就可以來到神的面前,與神和好。還有是兩下和睦——“因他使我們和睦,(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)將兩下合而為一,拆毀了中間隔斷的墻。而且以自己的身體,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。為要將兩下,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”(弗2:14-15)。有首詩歌唱到:“耶穌用十字架十字架的愛,廢掉了代代冤仇。耶穌用十字架十字架的愛,縮短了我們的距離”(小敏:《十字架的愛》)。
主耶穌既然為罪而死,為愛而死,為恩而死,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對待主耶穌的死呢?首先要紀念主的死:“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”(林前11:26)。其次要經歷主的死:“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,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,是常為耶穌被交于死地,使耶穌的生,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,這樣看來,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”(林后4:10-12)。還有要回應主的死:“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。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里,叫你們被試煉。你們必受患難十日。你務要至死忠心,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。圣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”(啟2:10-11)。“弟兄勝過它,是因羔羊的血,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于死,也不愛惜性命”(啟12:12)。愿主耶穌死的功效在我們身上彰顯!阿們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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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簡介】
倪宏恩,曠野呼聲作者:男,漢族,1974年生于遼寧海城,1996年蒙恩,同年奉獻傳道。2007年授受牧師圣職。自從服事至今,渴慕圣道,喜愛文學解經,并開創《整全式研經法》。自2004年起,開始從事編著,和培訓門徒事工。主要編著有《實用祈禱學》、《實用研經法》、《實用解經集》等40余部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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