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,是拉結哭她兒女,不肯受安慰,因為他們都不在了。”
—— 馬太福音 2:18
在上一篇信息最虛偽的人:“拜”主的希律(點擊閱讀)中我們看到,當希律突然明白博士不可能再回來見他了,立刻大大發怒,下達了一個瘋狂而殘忍的命令:差人將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,凡兩歲以里的,都殺盡了。
這足以證明希律的兇狠和殘暴,更證明他已經成為撒但利用的工具,為要破壞上帝的救恩計劃。
我們可以想像,在伯特恒城中,當那些尚在襁褓中的嬰孩慘遭殺害的時候,他們的母親,心里何等傷痛!以至于馬太記述這件事情的時候,想起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:
“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,是拉結哭她兒女,不肯受安慰,因為他們都不在了。”(太2:18 )
在這起令人發指的事件中,我們首先要了解始作俑者希律。他是主前37-4年被羅馬帝國封為猶太人之王的大希律,性情兇暴,荒淫無度。據史料記載,他曾親手殺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,其兇狠程度可見一斑。因此他殺害伯利恒城兩歲以里的嬰孩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今天早晨讀這段經文的時候,我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:那些被殺的嬰孩,大概有多少?根據圣經《精讀本》的注釋,當時伯利恒可能只有一兩千人,這樣,慘遭殺戮的男嬰大約有10-30名左右。
無論殺害多少嬰孩,希律始終無法明白的是,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,為的是完成上帝的救恩計劃。而希律之所為,除了增加自己的罪惡以外,他破壞上帝計劃的圖謀注定是失敗的。
其次,我們要了解先知為何預言,“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”。馬太所引用的經文,來自舊約圣經《耶利米書》,原文是這樣的:
“耶和華如此說: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,是拉結哭她兒女,不肯受安慰,因為他們都不在了。”(耶31:15)
耶利米的這段話,并非預言數百年后伯利恒城嬰孩的被害,而是預言猶大人的被擄。先知在傳達猶大人亡國之命運時,同時傳達了上帝的拯救。先知告訴我們:
“耶和華如此說: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,禁止眼目不要流淚,因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;他們必從敵國歸回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耶和華說:你末后必有指望;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。”(耶31:16-17)
馬太之所以將猶大人被擄和伯利恒嬰孩被殺這兩個事件放在一起,是為了向我們說明這樣一件事:這都是以色列民族歷史上的悲劇。
這悲劇何等令人心碎,如同拉結哭她的兒女。拉結,是雅各的妻子,她因難產而死,就葬在伯利恒。
拉結臨死前,收生婆對她說:“不要怕,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。“(創35:17)于是,她給兒子取名叫便俄尼,意為“艱難之子”。但雅各卻給他取名便雅憫,意為“右手之子”。
當年拉結曾在伯利恒遭受產難而失去生命,沒想到將近兩千年的時光悠悠而過,伯利恒的母親同樣承受了這樣的痛苦!
在這里還有一個問題:圣經記載“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”,為何哭聲從拉瑪傳來?李道生所注《新約問題總解》中如此解釋:
“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護衛長尼布撒拉但,將以色列百姓聚集在拉瑪,大概是把不能帶往巴比倫去的一些老弱和殘疾的人,就在那里殺了(參耶40:1)。這拉瑪是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十八英里,拉結的墳墓又近伯利恒,所以新約馬太就以先知耶利米預言,來指伯利恒之嬰孩因主降生而被希律王殘殺的事上為應驗了。”
最后,我們要了解的是,那些被殺害的嬰孩能得救嗎?他們算不算是最早為主而殉道的人?
如果從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角度,答案是否定的。畢竟他們的遇難,并不是出于自己的選擇,完全是被迫的;在圣經中我們看到,那些傳遞上帝信息的先知,都是主動選擇舍棄生命,這樣的犧牲才真正有意義。
因此我們可以說,他們的死,是殘暴的希律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而濫殺無辜的結果,是希律政zh i上的犧牲品,這種悲劇,甚至比這更為慘痛的悲劇,在整個以色列民族史中不停地上演。
耶穌來了,他要給這個世界帶來平安。我相信,當他的福音開始在猶太地遍傳,并傳到伯利恒的時候,那些三十年前曾經失去嬰兒的母親,都有機會接受他的救恩。如此,才是一個最美好的結局。
圣經說:“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,拯救靈性痛悔的人。”(詩34:18)今天,無論我們經歷了多少傷痛,流下了多少眼淚,遭受了多少不堪……我們的主,他都知道。
他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(賽53:4);他代替我們的軟弱,擔當我們的疾病(太8:17)。他會進入我們的生命深處,給我們帶來醫治,帶來喜樂,帶來真正的平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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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簡介】
韋長安,曠野呼聲作者,專職牧師。1975年生于河南駐馬店,自幼歸主,因受父母影響,決志奉獻為主傳道。自中南神學院畢業后,在河南駐馬店教會專職服侍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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