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5:13-26
我們內心是怎么爭戰的?
「弟兄們,你們蒙召,是要得自由。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。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15你們要謹慎。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16我說,你們當順著圣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。17因為情欲和圣靈相爭,圣靈和情欲相爭。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愿意作的。18但你們若被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19情欲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。就如奸淫,污穢,邪蕩,20拜偶像,邪術,仇恨,爭競,忌恨,惱怒,結黨,紛爭,異端,21嫉妒,醉酒,荒宴等類,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22圣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,喜樂,和平,忍耐,恩慈,良善,信實,23溫柔,節制。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禁止。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欲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25我們若是靠圣靈得生,就當靠圣靈行事。26不要貪圖虛名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。」(加5:13-26 )
本段經文解釋了我們的心怎么在我們里面爭戰,并且這些爭戰又怎么塑造了我們對周圍的人或情境發出的回應?這段經文主要有四個段落,呼召、爭戰、警告、供應。
首先,保羅向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們發出呼召,告訴他們,蒙神呼召的目的是得自由。保羅不希望他們誤會自由的意義為隨心所欲。顯然這里的自由不是為所欲為的自由,而是不受律法規條的轄制的自由。有的人誤解了自由的用意,以為律法不能再約束我了,無論作何事,就沒有律法來定罪了。以為可以海闊天空、任意而行。保羅在這里糾正他們的想法,「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。」從律法的轄制下解脫出來,不是擺脫了任何的道德標準,無拘無束。而是有另外的原則來管理我們,如果誤解了這點,就可能演變成為,把基督釋放了我們脫離律法轄制,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。保羅接著提出信主之人在何種原則的管理之下:「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」就是主耶穌總結律法的第二大誡命,愛人如己的原則。這里的「包」就是「成全」,完全得到滿足之意。律法是被總結在兩大誡命的原則下的。依照愛人如己的原則彼此服事,就能夠全然讓整個律法中關于如何待人的要求得到滿足。此處雖然沒有提到愛神,但是那是必然要依循的原則。能夠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神的人,才可能真心愛人。 「愛神、愛人」這總綱與整個律法的關系是,將其永恒不變的精義總括在其中,總綱體現整體精髓,不是總綱排斥整體內容。而且「愛人如己」是滿足律法要求的公義標準。兩者精義必然是一致。這就是保羅呼召他們這群被基督拯救的人,當活出來的新生命樣式。
當然保羅知道信主的基督徒免不了還會與罪掙扎,這是每一個肉體還活在世上的人,必然會發生的現象。保羅看到了他們當中還有彼此斗爭、放縱情欲的行為,所以提醒他們:「你們當順著圣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。因為情欲和圣靈相爭,圣靈和情欲相爭。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愿意作的。」這段經文與羅馬書中第七章所描述得非常類似。那里提到良心與情欲的掙扎,應該也是保羅信主后所有的內心爭戰。這爭戰普遍存在每位信徒身上,即使極為追求圣潔的圣徒,當他越靠近主的面,在主完全的光照之下,更加會發現自己身上有得罪主的地方。沒有一個人能夠自滿到一個程度,以為自己已經全然成圣,無有瑕疵。羅馬書第八章的隨從圣靈引導,治死肉體私欲,不是一步到位的,乃是一生之久的追求。一直到見主面,才可能脫離肉體的纏累,完全免于犯罪的可能。整個信主之后成圣的過程,就是主在我們身上動工、把我們模造成為更符合主形象的時機。既然生活中還存在爭戰,我們當如何面對?保羅勉勵信徒:「你們當順著圣靈而行。」圣靈就是那位在我們身邊管制我們的導師。這是需要順服、要有行動的跟隨,不是毫無行動,自然而然就能成就的。 「順著而行」的意思正好就是羅馬書第八章四節中:「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圣靈的人身上。」(羅8:4)兩處的「順著而行」與「隨從」是同一個字。就是跟在旁邊,隨著行走之意。這是有心中順服,并且有行動配合的意思。不是自己放著不動,就等著圣靈單獨動工。為何成圣的過程會有掙扎?就是因為罪與圣靈爭戰的地點就是在我們心中。治死肉體私欲絕不是輕輕松松,不費吹灰之力的事。真正體驗過這種掙扎的人,就知道保羅講的「圣靈和情欲相爭」是什么。除非他心中已經不存在這種爭戰。
第三點提到保羅對信徒生活的警告,保羅知道他們當中仍然存在著與罪的爭戰:「情欲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。就如奸淫,污穢,邪蕩,拜偶像,邪術,仇恨,爭競,忌恨,惱怒,結黨,紛爭,異端,嫉妒,醉酒,荒宴等類,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」這些事過去不信主的時候習以為常,需要外在律法嚴厲地警告。如今他們已經信主了,這些敗壞的行為仍然可能會出現,當他們不活在外在律法規條的轄制下,不像猶太人必須受律法外在規條的管制,是不是這些罪行就無法可約束了呢?當然不是。這些事情仍然是神所恨惡的罪,脫離了外在的規條,圣靈把外在的律法內化到人的心中,這就是管制著我們,不要違背神公義圣潔原則的力量。這正是原來在耶利米新約應許的「將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」,與以西結新心所應許的「我必從你們的肉體中除去石心,把肉心賜給你們。我必把我的靈放在你們里面,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。我的典章。」(結36:27)在今日的應驗。可見圣靈來了不是律法的精義廢除了,而是內化入信徒的心中。心中的律法,與原本神頒布的律法,其精義必然是一致的,不是把律法的精義虛化到不存在的地步,變成毫無原則,只隨心中感動而行。那是誤解了隨從圣靈的重要意義。我們可以看看,保羅所禁止的行為,是否就是十誡所禁止的?保羅說出的放任情欲敗壞的嚴重后果「不能承受神的國」,是否與律法中的警告同樣嚴重?如果都是,那律法的精義正是保存在保羅的教訓中,順從圣靈而行才可能是成全律法的最有效途徑。
最后一點是神的「供應」。順從圣靈是最有效克制私欲的方式,保羅說:「圣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,喜樂,和平,忍耐,恩慈,良善,信實,溫柔,節制。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禁止。」原來靠著守律法規條做不到的,如今因著神所賜與的生命的改變,我們有能力活出來。這正是律法所要求的公義圣潔標準。這些圣靈所結的果子,「沒有律法禁止」,意思是不是律法所反對的,而是原本神頒布律法所要達到的目標。活出神所要我們結出的圣靈的果子,靠的是神的供應,神借著使徒的話語,給我們行動的命令,同時他也供應我們活出來的力量。我們得到了新的生命,有潛力結出圣靈的果子,也得到了活出圣潔生活的力量,從里到外活出來。內心與情欲的爭戰不再是無力可行、無可救藥地,繼續讓原本的罪性來轄制。而是順從基督所命定的,走上的成圣的道路,也是通往將來神讓我們得榮耀的道路。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去走,無可逃避的路。
求主讓我們都能在靠圣靈與情欲爭戰的過程中,順從圣靈的引導,勝過罪惡的試探。我們對外在人事物的反應,不再是隨著過去敗壞的肉體來決定,而是讓圣靈的光照,指引我們神的圣潔標準,結出圣靈的果子來。
TAG:圣靈 情欲 爭戰
【作者簡介】
阿斗:曠野呼聲作者,電機專業,羅格斯大學畢業。原為信號處理高級工程師,現已退休,全心服侍主。20歲讀本科時在團契信主,一直在團契及教會帶職侍奉。八年前接受神學裝備,之后一直參與圣經教導的工作、擔任華神地區聯絡人、并在多家教會講道。作品發表于網上博客《阿斗雜記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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